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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行业资讯】浙江省即将开启全装修时代

信息来源:   点击次数:710   发布日期:2017-02-10    发布时间::13:26:01
     由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等单位主编的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《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》,近日被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为全省工程建设标准,将从今年7月1日起施行。
 
参考链接:http://www.zjjs.gov.cn/n17/n26/n28/n43/c356369/content.html
     
        自2016年5月1日起,《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》出台,规定到2020年底,全省新建多层和高层住宅将基本实现全装修——以立法的方式强制推广绿色建筑,浙江省是全国第一个。
紧接着,2016年9月,省政府办公厅又印发《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》,规定从2016年10月1日起,全省各市、县中心城区或城市核心区出让或划拨土地上的新建住宅,全部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付。
 
全装修VS毛坯房
与以往的毛坯房相比,全装修房能减少装修过程中的资源浪费、环境和噪声污染,有利于保证房屋结构安全,也更符合健康和环保要求,是未来建筑行业的发展方向。
特别值得一提的是,本次《规范》对全装修方面的防水、门窗、吊顶、墙饰面工程、涂饰、厨房、卫浴、电气、给水排水与采暖、通风与空调、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等十五大类,进行了极其详尽的阐述。同时,对装修后的室内环境污染也有明确规范,对甲醛、苯、氨、氡等污染物都规定了浓度限值。特别是,对各个数值有具体的规定,例如:地板板面缝隙宽度,松木地板不大于1毫米,硬木地板不大于0.5毫米,拼花地板不大于0.2毫米;地面防水层要延伸到墙,且高出装饰不得低于0.1米,浴室墙面的防水层高度不得低于2米等等,让业主有实际可测量的验收标准。
 
全装修VS精装修
当然,全装修这个概念,并不等同于“拎包入住”的精装修。虽然《规范》对各个方面的验收都做了详细要求,但业主仍然拥有比较多的可调整空间,并不妨碍装修个性化。所以,交付后,“大改”肯定是不可以的。当然,有些业主想做点小调整,或有的全装修房进行了二手房交易,新业主对装修有自己的考虑,也不是不能改动,但底线是不能破坏承重墙体、受力钢筋和拆改水、暖、电、燃气、通信等配套设施,不能破坏主体结构。否则,物业管理单位要出面劝阻,建设、城管执法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,也将依法及时处理。